准予提取的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手续,由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完成审批和系统录入后,同时开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拨款委托书》,应告知经办人或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不准予提取的,
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的,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委托本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代办,
临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小编总结如下: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核实的,
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退缴存单位一份记账,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