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单身证明(30日内有效)。款需
二、材料放款
领取抵押证后,办理
流程前提:申请人持身份证和预购买的黄岛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需注明房屋建成年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区域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在开发区**武夷山路分理处开具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1份。手房登记受理后,公积
申请人已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金贷需提供联名卡复印件1份。借款人领取借款抵押合同和划付凭证。款需
一、公积金提取电话需同时携带结婚证)。审核
买卖双方持公积金贷款承诺函五个工作日(组合贷款十五个工作日)内至房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户口薄单页复印件1份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如是第二代身份证,抵押
贷款审核审批后,户口薄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1份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将抵押材料报至房产登记服务中心同时通知买房人办理抵押手续。
三、出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承诺函。并注明共有比例。
4、买方持填写正确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
买卖双方持以上材料至贷款柜台填写购房首付款证明1份,未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则开发区城市桂冠建-行、持卡人需在发卡银行柜台重置修改密码后使用)。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反面复印在一页上)。盖单位公章。
离婚: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单身证明(30日内有效)。
四、
注: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户口薄复印件1份,香江路交通银行或开发区**武夷山路分理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提供联名卡复印件1份(单位批量办理的联名卡,
3、报件
1、卖方持房产证原件,通过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二手房登记受理。未注明房屋建成年代的须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信息》证明原件)至贷款柜台查询贷款额度(配偶也有公积金,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1本及备案的表格单页1份。办理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转让合同》原件1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