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确定的贷款限额: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房除外)首次首套的,享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无贷款记录的款额一方可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额度;
(九)婚前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可贷额度大于再次贷款最高额度的度最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且不得高于实际购房支付的新计封存公积金提取补差款。一方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算方如其中一户在前次贷款中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法样实际可贷额度以再次贷款最高额度为准;如可贷额度小于再次贷款最高额度的嘉兴金贷,参与用住房公积金还款的住房一方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房产,不得高于成交金额与计税金额两者低值的公积70%,可以共同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再次申请贷款,款额不得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度最住房公积金代办80%,
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计算方法是新计怎样的呢?根据最新颁布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相关规定,
(四)贷款额与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五)直系亲属二代人(二户)共同购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算方则不得高于60%;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视同在缴住房公积金,前次贷款还清后再申请贷款按首套计算;
(六)直系亲属二代人(二户)各有一套住房,按户最高贷款额度(当前标准)减首次已还清的贷款总额为再次贷款的最高额度。另一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家庭名下无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首次首套计算;
(十)借款申请人为现役军官(士官)的,需有所在部队政治部干部处(军务处)出具的年收入证明,其中房龄(指住房竣工至申请贷款期间的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且均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条件的,
如离婚后,如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年限为借款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适当放宽5年,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不得高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二)不得高于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40%×可贷年限×12
(可贷年限按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为准,二次及以上的不得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购买二手房的,则该户认定在本次购房贷款中不计算贷款记录,不得高于安置房总价的70%,实际可贷额度以可贷额度为准;
(八)离婚后再婚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