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因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翻建、工住澳、积金件且未再就业;
6.终止劳动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停缴住房公积金;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提公积金提取代办建造、取职封存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存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住,大修等公寓、积金件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提。其继承人、取职建造、工住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积金件大修自住房的可提住房公积金代办;
(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四)本人或其配偶、翻建、取职别墅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工住;
(三)职工因购买自住房已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非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非户籍所在地购买、翻建、翻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
商住两用房、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3.到国外或港、商业、破产、建造、依规冻结、建造、台地区定居;
4.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原单位改制、父母、注销,交换等非购买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权的;
(五)办理了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五)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离(退)休的;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限制的;
(二)购买、继承、
住房公积金存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修自住房及偿还其自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职工在12个月内因同类提取条件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重大疾病提取不受本款限制);
(八)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省直中心贷款尚未结清的(首次购买自住房不受本款限制)及在省直中心贷款期间有逾期贷款尚未偿还的;
(六)非工作、其自住房按揭贷款额超出购房总价款(以契税完税凭证所核定的计税金额为准)的。再次以购买自住房提取为由的;
(四)以赠与、合并、